由于城镇发展的需要很多地方需要拆迁,从新规划,所以涉及到国有土地征收时补偿的正规程序是什么?以免因为很多人第一次遇到拆迁时碰到甚至都不知道对方这么做对还是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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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来说一下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时哪些情形是违法的
1、少批多拆/未批先拆
在征收中中,不少的开发商都会为了使项目尽早完工获得利益,在未得到政府的批准下私自多建或早建。但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法规,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必须要先经过市、县级政府进行审批,而缺少政府审批程序或者由施工方单方出面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的都是违法行为。
2、以公益名义实质做商业开发
不少地方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都是用公益的名义作为幌子实际上却做着商业开发的工程,这样一来一是有利于征收房屋时对被征收人宣传时的形象,二是取得土地时可以付出更少的经济成本。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来讲,这种行为是违法行为,在征收前政府应当制定符合城市发展的城市规划,而违反城市规划的建筑设施是违法建筑。
3、未补先拆
根据法律规定,拆迁被征收的房屋前是以落实补偿安置为前提,除非被征收人不做出决定的情况下,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政府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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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再来说一下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程序应该是怎样的
1、发布征收公告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告知被征收人被征收的范围,对征收公告有异议的被征收人可以要求举行听证会。
2、登记调查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进行公布。
3、制作房屋征收决定
市、县级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要进行社会风险性评估,征收决定作出后应当及时公告。
4、评估房屋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
5、拟定征收补偿方案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政府进行审批,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6、签订补偿协议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签订补偿协议。
7、落实补偿后交付土地
以货币进行补偿的,政府机关应当在落实被征收人的补偿后,才能要求被征收人按期交付被征收的房屋。
最后大家了解完之后,提醒大家在拆迁中针对对方给予的补偿与此一一对照,看清对方是否把应给的补偿都已实施到,如果自己应得到的补偿没有到位 可以主动找对方审议并让对方履行,如若不成,可以积极需求律师的帮助,为自己的利益保驾护航。
撰稿:郭智琪
编辑:侯学飞
审稿:段主编
法务:刘东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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