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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有老房子3件事需警惕,很实用赶紧收藏!

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时间:2019-11-28 15:12 阅读:关键词:拆迁律师

  随着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结束,国家对于土地的管理变得越来越严格,尤其是农村的宅基地,国家采取了一户一宅政策,为此,冠领律师提醒广大农民,如果农村有老房子,以下这3件事最好不要做。

  一、非法买卖宅基地

  宅基地作为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对于农民而言,只享有使用权,却没有拥有权。如果农民想将宅基地进行买卖,那么只能卖给同村的村民,如果将宅基地卖给非本村的村民,就属于非法交易。

  一旦出现这种非法交易,那么村集体有权利将宅基地进行收回,所以农村有老房子的注意了,千万不要进行非法买卖,否则的话,自身的利益将会受到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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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房屋长期放任不管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好多家庭条件稍微好点的农民则选择到城市买房定居,很少再回农村老家。农村老家的房子也因年久失修,出现了坍塌现象。在这里冠领律师提醒大家,农村宅基地的房屋坍塌时间过长,宅基地很有可能会为村集体收回。

  所以对于这种家庭来讲,如果避免宅基地不被村集体收回,就要避免房屋长期放任不管的现象发生,不然的话,宅基地很可能就保不住了,到那个时候,再后悔也来不及了。

  三、将户口迁出农村

  在农村,有些农民由于工作、上学等原因,将户口迁出了农村,一旦不属于本村村民了,那么宅基地也将会受到影响,如果宅基地上的房屋一直完好,根据地随房走的政策,宅基地仍然属于该农民。

  可是一旦房屋出现了坍塌的现象,那么就不再享有重建的权利,这个时候宅基地将会被村集体所收回,所以如果家中有老房子,仍然想保留宅基地,就不要将户口迁出农村。

  随着国家相关政策的出台,农村对于宅基地的管理也变得越来越严格了,如果不想失去农村宅基地的话,那么就要注意以上这3件事,要不然,宅基地很有可能会被收回,自身的利益也将会受到损失!
 

撰稿:陈书文
编辑:侯学飞
审稿:段主编
法务:刘东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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