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这份协议一旦签订,难以更改。在现实中,很多被拆迁人稀里糊涂的就签订了补偿协议,签完协议才发现里面有很多对自己不利的情况,想要补救为时已晚,被征收人应提前了解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中可能出现的7种不利情形,预防此类事情的发生。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一、空白协议不能签
不管拆迁方说的多么诱人,给出的补偿条件多么优厚,空白的协议不能签订,否则自己拿多少补偿,就由征收方说了算,即使起诉到法院也很难挽回。
二、补偿内容必须明确
在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时候一定注意有关补偿的内容是否详细约定。
1、明确拆迁补偿方式,是选择的货币补偿还是选择的产权置换要明确。
2、明确补偿金额,如果是货币补偿要写明补偿多少金额,包括过渡费、搬迁费;如果是产权置换,要明确置换的位置,面积等细节。
三、支付或交付期限要明确
如果是货币补偿,要明确什么时间支付补偿款;如果是产权置换要明确交付安置房的期限。不要等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后,却迟迟拿不到钱或房,注意分期付款的支付方法是违法的,法律规定,货币补偿要在协议签订后,3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四、违约责任要明确
违约责任一定要明确,万一拆迁方在约定的期限内没有支付补偿款,有或者到了期限交付不了房子,这个时候我们被拆迁人就可以根据违约责任来维权。
五、看不懂的补偿协议不签
有些偏远的地方,征收方让被拆迁方家里留守老人签字,但是留守老人一般看不懂这份文件,被忽悠着就签了。
六、提前签协议就给奖励金的情况要谨慎
在征收实践中存在一些地方拆迁管理部门,会拿搬迁奖励金,要求被拆迁人早点签协议,否则就没有奖励金了。但是奖励金一般是几千元,如果自己的房屋补偿价值不合理可能损失不是几千块了,不能为了奖励金,承受巨大的经济损失。
七、过于简单省略的补偿协议要引起注意
安置补偿协议每一条都过于简单,而自己又不知道到底是哪里被省略了,这个时候可以先不急着签,查询或者咨询专业律师看拆迁协议应当包含哪些内容,哪些规定是不合理的再进行签订。
冠领提示:在签订补偿协议之前对于自己应该得到多少补偿,被拆迁人应该做到心中有数,提前了解征收补偿协议应该包括哪些内容?补偿款怎么支付,何时支付?被拆迁人早做准备,才能有效避开以上7种不利情形。
撰稿:汪利娜
编辑:侯学飞
审稿:段主编
法务:刘东晓
拆迁问题 免费咨询
法律咨询电话: 400-8787-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