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土地性质的不同,一般来说,征收主要分为两个基本类型,一种是城市居民遇到的国有土地上的征收,一种是农村村民遇到的集体土地上的征收。
集体土地上的征收主要包括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以及农业用地的征收两部分。当然,根据具体情况的不同,有的农村只涉及到房屋拆迁,有的农村只涉及到农业用地的征收,有的农村既涉及房屋拆迁,同时也涉及到农业用地的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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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的补偿问题
关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其补偿主要分为两大部分:一个是宅基地的补偿,一个是房屋价值的补偿。
一般来说,房屋价值的补偿比较容易计算,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有关规定,即以周边类似房地产的平均交易价格来计算。
关于宅基地的补偿问题,我们法律中对此的规定并不十分明确,但是根据《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征收土地,按照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要注意的是,拆迁中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经合法批准,切不可超控制标准。
房屋重置成新均价,是指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的被拆迁宅基地房屋重置成新平均价,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根据当地农村经济水平、农民居住情况确定。
二、农业用地的补偿问题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以耕地为例,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迅速的发展,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农村的房屋和土地在飞速的增值,当农民朋友们在遇到征地拆迁时,一定要把握好时机,争取到合法合理的补偿,必要时可以咨询专业的拆迁律师寻求帮助。
撰稿:陈书文
编辑:侯学飞
审稿:张主编
法务:杨玲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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