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拆迁过程中,拆迁方往往使用各种“套路”,诱导被拆迁人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上签字,那么这些套路有哪些呢?你有没有中招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为您整理了拆迁安置协议常见的“套路”,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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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协议
在征收拆迁过程中,有的拆迁方会以各种各样的理由,或者许诺日后给被拆迁人更多的补偿。有的被拆迁人往往经不住拆迁方的劝说,经不住拆迁方许诺的诱惑,从而与拆迁方签订了空白协议。
在此,冠领律师告诉大家遇到征收方要求你签订空白协议注意了,空白协议被拆迁方拿走之后,难保他不会在空白协议上做手脚,到那时被拆迁人只能是“我为鱼肉,任人宰割”。而且,空白协议签订之后的维权也是非常困难的,所以被拆迁人一定要头脑冷静,不要相信拆迁方的花言巧语,坚决不能在空白协议上签字。
缺少内容
一份正规的拆迁补偿协议,起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缺一不可,如果条款有缺失,你就要怀疑拆迁方的目的性。
一、拆迁补偿金额
补偿金额包括评估机构评估的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征收房屋后,搬迁人员所产生的搬迁费用;从被拆迁房屋搬出后,由此而造成的停业、停产的损失补偿。如果选择了房屋产权调换,从搬离被拆迁房屋,到搬进拆迁安置房前,拆迁方还要补偿被拆迁人临时安置费。
二、补偿的方式
补偿主要分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被拆迁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的一种。货币补偿就是给被拆迁人支付补偿金;房屋产权交换,就是为被拆迁人调换新的房屋,然后计算被拆迁房屋的价值与调换安置房屋的价值,双方结算两者之间的差额。
三、补偿金额的支付时间与期限
如果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不明确,条款不完备,那么被拆迁人一定要及时的指出,切勿盲目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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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平等协议
如果拆迁补偿协议中,规定的补偿金额过低,或者和别人相比,给自己的补偿明显偏低,这都是不公平的协议。除了与别人进行比较之外,还要结合当地的房屋市场价格,以及拆迁后自己的生活是否会受到严重影响来评判。如果自己的生活质量水平显著下降,说明补偿也是不公平的。
这种补偿金额过低,或者明显不公平的协议,显然是不能签订的。如果遭到了拆迁方的威逼、利诱,也不用认为一切都结束了。法律对拆迁补偿有相应的规定,不符合标准的补偿可以后续维权争取拿到合理的补偿。
违约责任
由于拆迁补偿牵扯到被拆迁人的巨大利益,所以很容易产生矛盾纠纷。而一些拆迁方,为了避免后期的纠纷,在签订协议的时候,就会耍一些小聪明,故意不把违约之后的责任写入协议。因为这样,即使后期发生了矛盾纠纷,拆迁方也会以协议未明确违约责任为由,寻找各种理由推脱,被拆迁人也很难明确自己的责任与权利。
例如有的协议中,拆迁方只承诺给被拆迁人提供安置房,但是安置房什么时候交付?在什么地段?质量如何?却不明确或者含糊其辞。日后,被拆迁人发现了问题,再进行维权,也将比较困难。
为了确保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在确定协议之前,首先要厘清双方的责任与义务,故意规避责任的协议一定不能签订。
被拆迁人本来对法律不熟悉,对于拆迁政策了解的甚少,所以在征收拆迁过程中,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如果在有以上“套路”的协议中签了字,那么日后的维权将会举步维艰。所以在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时,一定要慎重从事。如果自己没有把握,可以寻求专业拆迁律师的帮助。
撰稿:陈书文
编辑:侯学飞
审稿:段主编
法务:刘东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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