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对棚户区改造的相关规定,棚户区改造是一项安居利民工程,但是这项利国利民的好政策,在实际过程中也可能存在各种糊弄被拆迁人的“套路”,可能给被拆迁人带来重大损失。下面揭穿一些常见的“套路”,并列出应对方法,以提高被拆迁人的防范意识。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问题联系删
套路一:滥设棚改项目,借棚改名义进行商业开发
棚改的原则是改善居民生活,但是有些地区将地段好、配套全、建筑新的小区列为棚改项目,实则商业开发。江苏省某小康新农村重点、试点项目就遇到此问题——房子都是新盖的,却因为商业利益被划为了棚改重点对象,这是违法的。
应对方法:
棚改作为国家重大项目,在审批上有绿色通道,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征收程序就可以被省略。被列入征收拆迁范围内的房主不要急着签字,很可能拆迁项目从一开始就是违法的,需要尽快找专业人士进行法律调查介入维权。
套路二:主张协议拆迁,规避正规征收程序
房屋、土地等不动产的流转有严格的要求,不经法定征收程序,不得拆迁,协议拆迁违法。
应对方法:
听到“协议拆迁”四个字,就要警惕“可能是违法征收”。注意保存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证件原件,对容易损毁和灭失的房屋土地现状进行拍照录像固化证据,对与有关部门的谈话进行录像留证,收集拆迁中所有相关材料,以便后续维权。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问题联系删
套路三:宣传册代替公告,虚假宣传鼓励签约
法律规定拆迁方应将“征收范围、用途、补偿方式、批准文件等”加盖公章依法公告,但现实中,很多被拆迁人看到的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宣传海报、宣传册、“给被拆迁人的一封信”等,经不住忽悠就签约了。
应对方法:
及时请专业律师指导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拿到准确的征收程序、征收补偿方案等政府相关文件,明明白白地被拆迁、被安置,不要踩进别人挖好的陷阱里。
套路四:以拆违代拆迁,拆房低补偿
因为棚户区大多居住条件恶劣,老百姓为了改善居住环境,有很多自行翻建、修建、扩建房屋的情况,也有一些因为历史原因导致房屋无证或者证件不齐的情况,所以拆迁方利用老百姓不懂法又怕官的心理,用一纸“限期拆除通知书”低补偿促拆迁。
应对方法:
违建与否需要启动专门的法律认定程序,具体个案具体处理。比如农村房屋被认定为违建主要依据《城乡规划法》。我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出台,2008年1月1号生效。根据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如果是2008年之前建房,即便没有相关审批手续,也未必就是违建。如果您“被违建”了,一定不要盲目签约,及时请专业律师帮您启动认定程序。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问题联系删
以上为棚户区改造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套路及其应对方法,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在棚改过程中遇到其他情况无法解决,可以在下方的评论区给我们留言,或者咨询专业拆迁律师。
撰稿:曾超超
编辑:侯学飞
审稿:张主编
法务:杨玲玉
拆迁问题 免费咨询
法律咨询电话: 400-8787-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