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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的宅基地拆迁怎么补偿

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0-06-01 09:45 阅读:关键词:拆迁补偿律师

  现在新农村开发如火如荼,为了加快新农村的建设。那么,农村房子拆除了之后有赔偿吗?这是老百姓最关心的问题。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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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必须补偿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

  关于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在实践中已经普遍施行,新法作出此规定可以说是对各地实践的法律确认。将各地实践成果上升为法律规定,有利于扫清法律的模糊地带,更有效地保护被征收人的权益。

  二、明确三种补偿方式,即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和货币补偿。

  第一种是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也就是农村房屋被征收之后,经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规划部门批准,由村集体在就近区域或者村镇集中规划区安排一块宅基地,由被征收人重建房屋;第二种是提供安置房安置。农村房屋被征收后,拆迁方以建造或购买的房屋(安置房)与被拆迁房屋调换产权,并按拆迁房屋的评估价和调换房屋的市场价结算调换差价;第三种是货币补偿。农村房屋被征收之后,直接对被拆迁房屋进行现金补偿,由被征收人自行购房解决居住问题。

  目前来说,农村房屋拆迁主要是这三种安置方式。这三种补偿方式,为被征收人主张合乎自身情况的安置补偿方式提供了明确的依据。

  三、补偿的原则是:“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

  前半句“先补偿后搬迁”确立了农村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基本原则,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保持了一致。征收部门要求被征收人搬迁必须先满足以下条件:经过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对补偿事宜协商一致,签订补偿协议。在规定期限内双方无法达成协议的,征收部门依法完成补偿工作后,作出《责令交出土地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对该决定不申请复议不提起诉讼,或者虽然提起以上程序,但未能撤销该决定的,方可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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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从总的原则到具体补偿方式再到相应的制度保障,新《土地管理法》对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活动做出了许多全新的规定,对于提升被征收人的生活水平,优化农村土地征收现状具有重大意义。
 

撰稿:郭智琪
编辑:侯学飞
法务:杨玲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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