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经常会遇见这种情况:被征收人在几乎不知情的情况下,房屋就被一纸通知征收、补偿和拆迁了。那么在征收拆迁过程中,作为被征收人,我们有权查看相关的征地拆迁文件吗?
答案是肯定的。
被征收人有权查看相关征地拆迁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该条例同时规定,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还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显然,征地拆迁文件属于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被征收人有权查看。
被征收人有权查看哪些征地拆迁文件?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征地拆迁的主要程序是:(一)在征地报批前,当地政府应向被征收人公告征地的相关事项,并对征地范围内的相关财产的权属和物理状况进行调查登记,请被征收人确认;(二)征地决定作出后,当地政府应向被征收人公告征地决定;(三)征地补偿方案确定后,还应向被征收人公告征地补偿方案。这一系列的法定公告要求都表明,被征收人有权查看征收土地、房屋拆迁及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等相关文件。同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还规定,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因此,对于与征地拆迁有关的所有政府信息,被征收人都有权查看。
如果征收部门不允许查看,怎么办?
实践中,经常会出现行政机关拒绝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对此,法律法规也赋予了公民救济权,可以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或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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