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中,经常会有这样的情况,作为被征收人想知道征收方提供的征收补偿是否合理,因而想要参考邻居、街坊得到的补偿数额。但是邻居不愿提供,征收方也以涉及他人隐私为由不予理会。那么,街坊、邻居家的补偿安置情况,被征收人真的有权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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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协议拆迁律师表示,房屋征收补偿档案所记载的内容是一种政府信息。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1条的规定:“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
(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三)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四)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
第20条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在其职责范围内
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根据以上两条规定可知,征收补偿档案属于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被征收人有权请求查看,房屋征收部门不能拒绝。
被征收人从房屋征收决定论证阶段的征收补偿方案开始就拥有知情权,对于征收补偿方案及其修改情况,对于政府征收决定、对被征收人房屋的调查登记确认情况、补偿决定、各分户补偿情况、征收补偿费用的使用情况等七个方面拥有知情权。
这些规定,对于保障贯彻《征收条例》第三条规定的征收补偿行为的三个基本原则(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保护被征收人的其他基本权利,有着根本性的积极意义。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冠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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