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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土地征收步骤

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1-03-06 11:49 阅读:关键词:冠领律师事务所

  集体土地,指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称作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集体土地是中国土地所有制的一种形式。中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土地的所有制形式包括国家所有(全民所有)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二种形式。

  根据修改后《土地管理法》(2020-01-01施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农村集体土地征收通常按照以下程序和步骤推进:

  1.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2.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3.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依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组织自然资源、财政、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编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包括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内容,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4.征地补偿登记

  被征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补偿安置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前期调查结果为准。

  5.保证征地补偿安置费用

  6.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或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

  7.征收申请报批

  8.发布土地征收公告

  9.落实征地补偿措施

  征地批复公告后,对于前期还没有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被征收人,实施征收的人民政府将与其进一步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对个别被征收人及时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0.强制执行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对征收补偿行为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规定的期限内又不腾退的,由市、县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根据法院准予执行裁定,实施地表清理和房屋拆除,相关强制行为不得扩大强制清理的范围或者使用违法手段造成被征收人扩大损失的产生。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完毕后,征收基本完成。实施征收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征收地块进行清理,整理出净地后,再通过划拨或是出让的方式将该地块交给新的开发单位,以建设新的项目。
 

撰稿:王   晨
编辑:宗文纲


标签: 土地征收 农村土地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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