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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拆迁人应该知晓的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几点事项

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0-01-02 11:58 阅读:关键词:拆迁律师

  有被拆迁人说:“拆迁方让我们签空白拆迁协议,说签了给奖励金,好多人都签字了,我到底要不要签啊?”空白协议,在拆迁中并不陌生,签空白协议的被拆迁人也不少。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一直反复强调不能签署空白协议,虽然拆迁方可能会对你“威逼利诱”,但是你要清楚空白合同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签订方要冒很多合法权益没法保证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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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不要为了眼前的一点利益反而丧失了争取合法补偿的维权机会

  拆迁方为了能够尽快达成补偿协议,往往会向被拆迁人承诺很好,也会开出非常优厚的补偿条件,这种口头承诺不能相信,无凭无据的很可能“鸡飞蛋打”,所有的补偿内容一定要白纸黑字的写清楚。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应该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从该条例可以看出,一定的拆迁奖励是合法的,而拆迁奖励费高得离奇就有问题。被拆迁人所不知道的是:羊毛出在羊身上,高额奖励金也是从被拆迁人本应得的拆迁补偿里挤出来的。以高额的拆迁奖励费来诱引被拆迁人签订空白合同,让其丧失自身维护合法利益的权利,是一些拆迁方惯用的“障眼法”。

  二、如果已经签了空白协议,该怎么办呢?

  在签空白合同时或者签订后,一定要注意收集和保留证据,无论是照片、书面文件还是录音、录像,都可以保留,只要能够证明当时签订的是空白合同。如果有这些证明材料,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合同无效或者请求撤销、变更。

  还有一点,协议最少一式两份,所以说,你的手里一定会留一份补偿协议,那么如果征收拆迁方只给你一份协议让你签字,那你就要小心了。

  三、除了空白协议,还有哪些协议不能签?

  1、征收决定、补偿方案未公告前就开始拆迁

  很多被拆迁人并不知道有拆迁公告文件,尤其是农村拆迁。从法律上讲,在要征收拆迁之前,必须发布拆迁公告。公告内容要具体明确拆迁原因、拆迁目的、拆迁期限、拆迁单位以及拆迁范围等,以确保被拆迁人的知情权和相关的诉讼权利。所以,要实施拆迁,都要发布拆迁公告,且要确保每一个被拆迁人都知道。如果被征收人对拆迁毫不知情,拆迁方却要求签字的话,被征收人是可以不答应的。

  在没看到拆迁公告内容的情况下,被拆迁人可以选择信息公开,要求公开拆迁公告的内容及相关发布主体,以保证自己能全面知晓拆迁公告内容。

  2、拆迁主体不规范

  很多拆迁户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时,都是与拆迁公司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合同,也正是因此,为矛盾的产生埋下了种子。从征收拆迁流程中看,拆迁公司是接受拆迁方的委托,协助处理拆迁事宜,并不代表着拆迁公司人员有权利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拆迁公司、街道办、村委会等组织是没有资格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如果拆迁协议上不是法律规定的主体的话,被拆迁人可以拒签协议。

  3、对补偿有疑问有权拒签协议

  被拆迁人一定要看清跟拆迁人约定的补偿金额是否一致,是否有漏掉的补偿项目,这点十分重要!而对于选择产权置换的拆迁户,则要注意面积、位置、楼层、交房时间、办理房产证时间等等是否做出了详细的约定,除此之外,还要注意超出过渡期限时过渡费的支付事宜及上述所有的违约责任,这些都是十分重要的条款,与拆迁户的利益息息相关。如对补偿有疑问有权拒签。

  以上内容是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专业拆迁律师团队根据多年办案经验整理出来的法律常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广大被征收人。
 

撰稿:陈书文
编辑:侯学飞
审稿:张主编
法务:刘东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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