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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哪些?

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0-01-21 18:13 阅读:关键词: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共部署了21项农村改革任务,有5项要在2020年完成。不久前,农业农村部与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文件,明确农业设施用地可以使用耕地,将种植养殖的辅助设施用地纳入农用地管理。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透露,正在研究制定完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用地政策,用活用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简化审批审核程序,通过入股、租用等方式直接用于乡村产业;盘活闲置宅基地和农村住房,探索“点状供地”等分类灵活供地办法,满足乡村产业发展用地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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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难看出,必要的农村房屋拆迁短期内依然会进行。那么,你知道补偿标准吗?拆建单位会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情况下有以下三种情况: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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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 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 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第十九条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根据立法精神,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应参照就近区位新建商品房的价格,以被征收人在房屋被征收后居住条件、生活质量不降低为宜。

  最后,伴随着近年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返乡入乡创业创新等,农村人居环境得到了很大改善,而农村房屋拆迁在其中起到了不容忽视的作用。作为被拆迁人,有必要主动了解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做到既不偏激抗拒拆迁,又能高效、合法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撰稿:刘  洋
编辑:侯学飞
审稿:段主编
法务:刘东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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