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媒体报道 > 行业新闻 > 正文内容

快速了解!“宅基地”的十大高频问答

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0-03-26 11:54 阅读:关键词:拆迁维权律师

  关于“宅基地”的问题,一直都是法律咨询的热点之一。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整理了以下高频次出现的十大宅基地问题,供大家快速了解。如果你的疑问没有在列,欢迎通过留言或来电咨询,我们将一对一免费为你解答。

  Q: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需要哪些条件?

  A: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1. 年满20周岁的本村村民,因结婚等原因确需建设新房分户缺少宅基地的(包括男方到女方落户的)

  2. 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或因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等原因需要搬迁的

  3. 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4. 城镇居民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农村确无住宅的

  5.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图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

  Q:农村村民在出卖、出租房屋后,还能再申请宅基地吗?

  A:村民在出卖房屋后,不可以再申请宅基地。《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出卖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第二部分第(五)项第二款规定:“农村村民将原有住房出卖、出租或赠与他人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得批准。”

  Q:哪些情形下可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A: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经市或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注销其土地使用证或用地批准文件,由村民委员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1. 为实施村庄集镇规划进行旧村改造或国家建设征用等原因需要调整或迁建住宅,新房建成后,逾期无正当理由不拆除旧房,退出原宅基地的

  2. 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占用的宅基地

  3. 因继承房屋等原因造成农村村民一户一处之外的宅基地

  4. 因迁移、病故等原因销户而停止使用的宅基地

  5. 未按照批准用途使用的

  6. 非法转让宅基地的

  Q:怎样认定村民“一户一宅”的问题?

  对村民“一户”认定,原则是根据公安部门管理的户籍来认定。如果在户口本上登记的是一家人,那么该户口本所登记的家庭就是一户,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但具有以下情形的,可独立作为特殊村民“户”对待:

  1. 已婚且已分家单独居住生活的

  2. 未婚但年龄已满二十周岁且已单独居住生活的

  3. 依法继承宅基地上房屋所有权的未成年人

  4. 通过司法仲裁依法取得的,可按照司法文件进行登记

  5. 因婚嫁关系居住在外村,但户籍仍在本村的,夫妻双方只能选择在其中一方拥有宅基地,申请确权登记

图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

  Q: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对广大农民群众有什么好处?

  A:通过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依法确认农民集体土地权利,保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财产权,强化农民群众的土地物权意识,有助于在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推进过程中,切实维护农民权益,更是维护农民与土地长期稳定的产权关系,将农民与土地物权密切联系起来,可以进一步激发农民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积极性,为下一步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奠定基础。

  Q:是不是所有的宅基地都要发证?

  A: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对符合发证条件的办理登记发证,不符合条件的不准办理。无论是村委会分配、继承、赠与、分户等方式取得的宅基地,只要是空闲地或房屋建设未竣工的,都不准发证。需要提出来的是,小产权房发证既无法律基础,也无政策支持,更与我国的土地制度相违背,所以小产权房不能发证。

  Q:农村宅基地是否能继承?

  A:农村宅基地不能单独继承。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使用权属于村内房屋所有权人,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所以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

  Q:农村宅基地闲置几年归集体?

  A:空闲或房屋灭失(指房屋坍塌存或已经拆迁)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由宅基地所在地的农民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可以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图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

  Q:宅基地可以强制退出吗?

  A:宅基地退出的重点是自愿、有偿,必须是农民自愿退出,且集体经济组织或政府要给予一定的补偿;宅基地有偿退出的适用对象是进城落户的农民;退出的宅基地仍属于集体经济组织集体所有。

  Q:城镇居民能否到农村购置宅基地?

  A: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234号)要求:“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所以城镇居民不能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和农民住宅。
 

撰稿:刘  洋
编辑:侯学飞
审稿:段主编
法务:刘东晓


标签:


立即咨询

>

联系我们

拆迁问题 免费咨询

  • 400 8787 666
  • 100052
  • 69576000@qq.com
  •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北翼15层

法律咨询电话: 400-8787-666